恩師因為藝高,人才膽大,
有德有術,才能德術兼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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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我,
一定按照國際準則建議
一滿34週就開刀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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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竟從34週到38週這一個月
產婦跟醫師的心理壓力
以及無形中默默上升的小孩子風險
那種心裡的恐懼,實在是太巨大了
並不是二三十萬的金額可以衡量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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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何況
以台灣目前醫療訴訟的風氣
假設有後來任何不順利
比如說真的發生大出血、膀胱受傷、子宮切除等情況
病患與家屬如果事後質疑為什麼沒有34週就開刀?
我又要怎麼走過法官
以及自己心裡的那一關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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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跟跟診的學生講
醫術是醫德之本。
只有永遠保持最好的醫術
才是對病患最有醫德的表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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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的案例分享
我想
全台灣恐怕也就只有施批這樣的真勇者
才能夠真正做到勇者不懼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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